在符合下述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CARITS产品和/或CARTIS所提供的附件正品(以下统称“附件”),如有材料或工艺方面的缺陷,北京卡提斯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提斯”)将予以免费保修。
1. 本保修条款仅适用于从卡提斯或其认可的经销商或其认可的经销商指定的代理人处购买该产品的原始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
2. 消费者在使用产品前请先详细阅读本“用户手册”。自购买本产品之日(以有效购买产品发票及有效保修卡为准)起,12个月内,可获卡提斯对本产品的保修服务。卡提斯对其他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安装配件之金属软管、管路连接件及说明书等)以及促销时赠送的部件、附件或促销赠品等不承担售后服务责任。
消费者自购买产品之日(以有效购买产品发票及有效保修卡为准)起7天内,产品发生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该产品。
消费者自购买产品之日(以有效购买产品发票及有效保修卡为准)起第8天到第15天内,产品发生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修理该产品。
“有效购买产品发票”是指财税部门统一监制的发票,是产品售出的有效凭证。一般发票上应载明销售者印章,销售时间,销售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序列号,金额等项内容。
“有效保修卡”上应标明产品型号,销售单位名称(盖章),用户姓名,用户通讯地址,用户联系电话,产品序列号,购买日期,发票号码等项内容。
3. 保修期内,卡提斯根据产品的缺陷程度或质量问题的严重性,提供免费维修等服务。保修期届满后,卡提斯或卡提斯授权的服务商(CASP)将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已享受保修服务的产品,在原保修期剩下的期限内或从享受保修服务之日起90天内仍可享受保修待遇。消费者有权选择前述期限较长者作为其剩余保修期限。
4. 保修期内,产品发生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消费者向经卡提斯授权的服务商(CASP)要求服务,并提供有效购买产品发票和有效保修卡。
消费者可拨打卡提斯的售后服务热线电话(8008108696),以便获得正确的服务信息。
5. 如果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消费者将无法享受保修服务(即本保修条款不予适用):
非卡提斯原因造成的故障,缺陷或暇疵。它们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不按“用户手册”使用产品及附件、不当储存、暴露在潮湿的环境中,接触或暴露高温或过低温度中或相类似的环境中;入水压力、流量等的过高、过低及剧烈波动造成的损害;擅自改动附件、附件的不当连接,使用未经卡提斯认可的部件或零件、杂物或污物的灌入,消费者对附件的操作不当或其它非卡提斯所能控制的因素(如供水管网),等等。
产品的自然磨损(包括但不限于外壳、连线断裂等)及产品表面的碰撞、刮伤等。
保修期内,卡提斯或卡提斯授权的服务商(CASP)未接到消费者有关附件缺陷并要求修理的书面证明。
缺陷或损坏是由附件本身功能所限。
产品序列号和条形码及封口贴标贴不清、被去除、涂改或损坏。
私自拆卸产品。或未经卡提斯认可的维修和改装。
因意外灾害事故(如火灾、水灾、地震、海啸、雷击、爆炸等)造成的损坏、故障。
易耗商品(如粗过滤芯、提纯器等)不属于保修范围。
6. 所有被维修替换下来的零件、部件和附件等归卡提斯所有。非CARTIS产品的相关费用应由消费者承担,即该等费用不属免费保修的范畴。
7. 卡提斯对产品的保修义务,无论本保修条款或其它书面说明可能隐含或表示的默示保修义务,都应当被理解为已经包含在或限于本保修条款所列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
卡提斯或卡提斯授权的服务商(CASP)接受您的维修申请,并不意味着您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如果卡提斯或卡提斯授权的服务商(CASP)认定需要维修事项不在保修范围内,在有关维修开始前您将会得到及时的通知。一旦被认定维修事项不在保修范围内时,您有义务为此维修支付费用。
消费者承担其在接受保修服务过程中的产品运输等相关费用。
8. 保修期内,消费者按本保修条款享受免费保修是消费者因产品缺陷所受损失的唯一补救措施。换言之,卡提斯对消费者的其它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出水水质、渗漏、水淹,期待的利益等)不负任何责任。
9. 中国有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适用于本保修条款。
10. 任何卡提斯授权的服务商(CASP)均无权代表卡提斯承认或承担超出本保修条款范畴的义务,亦无权放弃卡提斯在本保修条款项下的任何权利。
11. 卡提斯保留调整有关保修信息,产品功能及规范等的权利。所有信息的变更,将公布于卡提斯最新的宣传资料或网站上,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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